壹、一百十三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
一百十三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
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直轄市及縣(市)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
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
(一)營業基金附屬單位概(預)算應編書表格式
(二)作業基金附屬位概(預)算應編書表格式
(三)債務基金、特別收入基金、資本計畫基金附屬單位概(預)算應編書表格式
113年度預算籌編預定期程表
(一)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補充規定
(二)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
(三)各機關一般房屋建築費編列標準表
(四)各級學校共同費用標準表
(五)各級學校校舍興建工程造價編列標準
(六)共同性物品設備預算編列標準表
(一)高雄市政府年度重要施政計畫先期作業要點
(二)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資訊系統設置管理要點
(三)高雄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編列及支用要點
(四)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
(五)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(構)學校組織員額評審小組設置要點
(六)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
(七)高雄市政府各級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因公出國案件處理要點
(八)財團法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
(九)行政法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