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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缺通報

   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計機構會計員、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主計機構會計員(內陞)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11-18 09:15

    單位

   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計機構、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主計機構(內陞)

    職稱

    會計員

    職務列等

    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

    資格條件

    本處暨所屬各級主計機構具有薦任資格之科(課、組)員,並具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二十條(101年12月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100269301號修正公布)擬任職務任用資格條件之ㄧ如次:

    (一)曾任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七職等或相當官等、職等之主辦主計職務,具有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。

    (二)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會計、審計、統計相關職系及格,並曾任主計或審計職務1年以上,著有成績,具有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。

    (三)曾任薦任第六職等以上或相當官等、職等之主計職務1年以上,著有成績,具有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。

    (四)曾任主計職務2年以上,著有成績,具有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。

    期限備註

    *本次職缺亦同步刊登於EBAS主計網內陞職缺公告(https://ppt.cc/foJvpx),請至該網站職缺點選『我要報名』。

    (一)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(請勿裝訂、貼標籤),於113年11月25日下午5點前逕送本處人事室洪小姐收(3368333#2749):

    1.職缺候選人簡歷表(請務必按照格式填寫,電子檔請先e-mail至承辦人洪小姐信箱:ypjy823@kcg.gov.tw)*請至文末下載

    2.遷調意願表(請主管簽章及日期)*請至文末下載

    3.具體事蹟評分表(應徵職務為主管者,「平時工作表現」最高6分為限, 「發展潛能」最高10分為限,「專業知能」最高3分為限,「領導能力」最高10分為限;應徵職務為非主管者,「平時工作表現」最高13分為限,「發展潛能」最高8分為限,「專業知能」最高5分為限,「領導及管理能力」不予評分。2者皆須請主管簽章及日期,評分標準如不清楚,可來電詢問)*請至文末下載

    4.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(MY DATA)登打「簡要自述」;***履歷表無須列印檢附,本處將自主計人員版Webhr系統,下載報名人員之完整履歷表。但請務必自行檢視履歷表內考試及格、最高學歷(畢業)、各筆經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、最近5年考績及獎懲令等資料是否正確,如有舛誤遺漏者,請各機關人事人員補登修正。 

    5.現職及「同職務列等」職務之最近5年訓練進修時數證明(如個人終身學習護照【履歷表中已有完整資料者免附】;另如有參加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之認證課程者,請附eBAS全國主計網「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」產製之個人通過認證紀錄,俾利陞遷評分標準按原評分標準之1.5倍計算)

    6.英語能力檢定及格證明(無者免附);通過國內現行有公信力認證之日語、法語、德語、西班牙語能力測驗並領有合格證書者,亦請檢附證明。

    7.其他可採計分數之佐證資料(如派免兼令、會計師考試及格證書、優秀主計人員獎狀等)

    (二)本次職缺將擇優辦理面試(將以電子郵件通知,請於公告截止後隨時注意信箱信件)。證件不齊不予計分。

    (三)上述職缺如未於期限內報名,逾期視同放棄。

    (四)請於投遞職缺後即開始準備「面試題庫」,題庫現行版本為113.03.21上版,可至本處首頁/業務資訊/主計人事/題庫下載參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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